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全面夯实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工作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针对近期自治区药监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第二检查组在博乐市督导调研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7月18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200余人在博乐市市监局二楼会议室参加了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视频培训会。

培训会上,自治区药监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助理刘志军同志围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个领域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系统运用、报告规范填写、填报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进行答疑和现场演示。
培训会后,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办副主任李爱梅同志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博乐市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中辖区各医疗机构、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要明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报告主渠道作用,把好监测报告数量关和质量关,杜绝漏报、瞒报;要强化学习,持续提升监测业务能力;要最大限度地挖掘药械化安全风险预警信号,力争2023年下半年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