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2023年审计工作重点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把握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扛牢主体责任,坚持以“强学习、强组织、强制度、强管控、强协同、强运用、强整改”为抓手,不断推促博乐市经济责任审计提质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善于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确保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贯彻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求,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推进。坚持系统思考、科学谋划和整体推进,通过定期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汇报和反映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和强化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全面领导。修订完善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规则,保障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深化“经济责任+”组织方式,将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相结合,统筹推进审计项目实施,推进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抓牢过程管理,严把审计质量管控。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严格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方法和步骤实施审计,确保审计程序合规合法。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建立审计组内部定期沟通协调、审计情况定期反馈、分管领导审中调度3项机制,确保各环节沟通到位、衔接顺畅。严把审计项目审理关,将审理关口前移,及时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统一把好事实关、定性关和处理处罚关,不断提升审计项目质量
四、坚持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会同市纪委监委、党委巡察办、财政局、统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博乐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沟通协作机制,促进了监督与监督之间的有效贯通,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五、坚持成果运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主动融入干部大监督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监督、机构编制等成员单位的贯通协同,对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较多的单位移送市委组织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参考范围,有力地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
六、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及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主管监管部门反馈审计结果,加强成果提炼,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贯彻落实两办《整改意见》,切实履行审计督促检查责任,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审计整改标准,分类推进整改工作。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