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托幼机构儿童的健康权益,博乐市卫生监督所7月4日在辖区内随机抽取4家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卫生监督员重点对托幼机构的保健室设置、保健人员配备、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4家托幼机构保健室的设置符合要求,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数符合要求,有配备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直接涉水工作人员都持有效健康证,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有建立健全和落实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有定期对环境、物表、玩具等进行清洗消毒,有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使用的饮水设备、滤芯等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

此次托幼机构卫生专项行动督促托幼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在园儿童健康成长。
审核人:汪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