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博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自觉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近期,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多途径开展法律法规相关学习,使法治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一、深化思想认识
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为目标,将干部学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全覆盖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分别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率达100%。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始终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加快法律知识更新。

二、制定学习计划
把学习内化为工作动力,引导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善于学习、结合实际学习,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学法重点和学法计划,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间等,将学法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会前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学习,确保学法质量。按照年初制定的学法计划,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班子成员每月集中学法1次,一般干部每季集中学习1次,并认真做好学法笔记,通过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弄懂弄透各种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三、注重学习效果
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应用,在干部学法过程中,局党组要求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作用,特别是在做群众工作时,要善于运用法律,在真学、活用上下功夫,争取在工作中取得实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保证学法人员、资料、时间、效果“四个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审核人:邱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