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监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博乐市财政局多项举措,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监督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突出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在财政衔接资金安排使用上聚焦脱贫群众增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稳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截至目前,中央、自治区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679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的衔接资金5858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资金13663万元。
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政策。在财政衔接资金使用上,严格落实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持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是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在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上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杜绝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等负面清单事项。
积极开展衔接资金全过程监管。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积极落实对各部门、各乡镇督导责任,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督导。根据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要求,借助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对接、支付等情况进行各环节全流程监控,让财政衔接资金能够在全程监控下执行。建立相关数据台账,及时掌握资金动向,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不断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落实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对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实施的所有项目,均设定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或调整经费安排,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审核人: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