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博乐市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着力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博乐。
一、呵护在先,做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辖区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博乐市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结合辖区实际,坚持“预防、主动、靠前”的工作理念,全力保障辖区未成年人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民警走进校园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分别开展了反诈、禁毒、防性侵、反校园霸凌等不同领域的“安防课堂”,让学生的课程更有针对性、更个性化。今年,博乐市公安局开展各类法制讲座12场次,受益学生2000余人。
同时,与辖区多所中小学签署警校联动合作协议,共同探讨出了一项特殊学生群体帮扶机制,按照学生面临的不同实际困难详细分类,再按照不同程度采取不同的帮扶,需要民警参与帮扶的,多是其中最为困难的有暴力倾向、轻生倾向、欺凌想法等极端的个别特殊学生。而在实际工作中,帮扶对象远不止这些,因为这些分类中相互交织较多,一些小问题也很容易发展为“极端个别特殊学生”。
二、预防为主,做未成年人的“保护伞”
博乐市公安局联合博乐市文旅局专项检查辖区文化娱乐场所,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通过现场查阅登记信息、核实身份信息等方式,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违法接待未成年人、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正常使用等。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到位。民警结合办案实际,向经营者讲述了娱乐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好管理职责,严禁接待未成年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民警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网吧、台球室等娱乐场所的检查,严防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蔓延,引导青少年文明安全上网及有效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三、教育为本,做未成年人的“引路人”
博乐市公安局多次利用学校召开家长会的契机到学校开展法制专题讲座,结合一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法律法规,呼吁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公安机关的工作,多管齐下,共同抓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切实履行好家庭的管控职责,管理好学生的校外行为,杜绝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民警走进困难学生家庭开展帮扶慰问活动,让这些家庭感受到他人的关爱和温暖,在走访慰问中,民警详细了解他们的学习和家庭生活状况,并鼓励他们在学习上要好学上进、积极进取,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互帮互助,在道德修养上要锤炼品行、心怀感恩,长大后以实际行动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下一步,博乐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强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不仅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配合,而且继续不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检查,依法能动履职,尽心尽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审核人: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