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群众对经济犯罪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4月13日,博乐市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成员单位在中央广场新友好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宣传人员主要对如何预防非法集资高额利润的诱惑、新型传销活动等常见多发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讲解,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此次活动,共悬挂标语5副、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达到了活动的预期效果。
审核人: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