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了营造全民学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博乐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宪法学习。按照《关于开展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通过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民警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从内心树立起忠于宪法和法律的理念,提升了民警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强化学习测试。组织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平台无纸化答题活动,民警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了再学习,随后参加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无纸化答题加分活动,全局有300余名民辅警参与答题,参考人员中及格率为95%,有效提高了全体民辅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了民辅警依法履职、依法尽职意识,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打下了牢固基础。
三是强化多形式宣传。深入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跟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同时,积极宣传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法律常识,耐心接受群众各种法律问题的咨询,现场耐心细致的为广大群众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辖区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个人权益。积极营造人人“懂法、知法、用法、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学生群体宣传。民警以防校园欺凌、道路交通安全、拒毒防毒、反邪教、防范电信诈骗以及法律知识宣讲等内容为重点,通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以案说法、趣味知识问答、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讲述其中的危害性,提醒广大师生在生活中要严格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保护好自身不受侵害。同时,引导广大在校师生要时刻树立“隐患就在身边”的危机意识,珍爱生命,提升识别危险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认知和了解,不断强化了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弘扬宪法精神,提供了有力保障。
审核人: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