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博乐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博乐市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紧盯源头管理、路面管控、部门联动、宣传教育等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筑牢源头防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思想,紧盯“人、车、路、企、环境”等重点环节,坚决把隐患排查准、治理好、消灭掉。一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客货运、危化品等重点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加强辖区两个“客运车辆”临时停靠点的监督检查,每日组织民警前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安全设施检查,严禁不合格驾驶人及车辆参加旅客运输,加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管控,3月28日起,每日组织辖区各乡镇场交警中队在五台入博路段、镇区客运车辆途径路段设点,重点对长途客运车辆、7座短途客运进行检查,严查超员、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三是针对天气特点及群众出行规律,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加强南城博乐市公墓、精河路烈士陵园、国省道及乡镇重点路段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排警力值守,确保道路畅通,车辆通行安全。期间累计检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1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处,均已整改完毕;累计检查临时停靠点客运车辆280余辆次;在重点路段检查重点车辆1600余辆次。
二、筑牢路面防线。始终保持路面严管高压态势。一是对重要时段、路段、节点、堵点提前分析研判,制定交通安保、疏堵保畅工作方案,安排足够警力上岗执勤,加强引导,科学管控,未堵先疏,对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干预、纠正,保持良好通行秩序。二是加强城区、国道、乡镇道路、陵园道路警力部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管理,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超载超限、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三是发挥“集成指挥平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时巡查和精确打击。充分发挥企业GPS监督平台作用,强化源头安全巡查,实现对重点车辆全过程的动态安全监管。期间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45起,酒醉驾6起,无证驾驶7起,货运车辆超载48起,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2744起。
三、筑牢严管防线。一是加强应急联动。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清障施救单位将救援力量前置,确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次生事故和道路拥堵。二是加强警保合作,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牢牢守住各乡镇主要道路口、进村口、乡镇场口,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引导、交通安全劝导、道路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提升协同共治和服务群众水平,弥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短板,确保农民群众出行安全。三是加强警企合作,进一步密切与“两客一危一货”、驾校等重点企业沟通协作,通过重点企业安全教育微信群,通报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送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同时,对营运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的,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员,要求企业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力确保运输安全。期间累计开展“两站两员”培训6场次,带领劝导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20余场次,劝导轻微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
四、筑牢教育防线。一是全面落实“两公布一提示”,收集、掌握近期气象信息、路况信息,分析研判全市交通出行特点,提前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警支队推送向社会公布节点交通形势,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二是重点突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持续推进“美丽乡村行”,用好农村“大喇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农村地区典型交通违法曝光,讲解酒后驾驶、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载人等农村地区典型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期间累计曝光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4期,共计8人次。
审核人: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