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博乐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4月13日上午,市交通局联合工商银行组织召开了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专题工作会。10余家租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博乐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伊斯拉木江同志传达学习贯彻了《小微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对需要注意的相关规定作了解读,并指出当前小微型客车租赁属于新兴行业,在博乐市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普遍存在租赁经营服务不规范,经营者和承租人权益不能受到合法保护等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为保护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拒不退还押金、拒不付款等租赁行业违法行为,博乐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与工商银行建立起专门账户,规范租赁款项的拨付。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要及时办理合法手续,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个性化出行、旅游休闲等小微型客车租赁需求,促进全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小微型客车租赁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处以上限罚款,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整治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审核人:伊斯拉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