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博乐市殡葬改革工作,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理念,树立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尚,博乐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水平。规范殡仪馆人员着装,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实行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公开姓名、职务和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岗位服务规范,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不同需求,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殡葬需求。实现接待人员“一对一”介绍治丧流程、服务内容和恰谈业务,体现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服务;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常态化就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标准、服务技能、服务礼仪等方面开展培训,组织殡葬服务工作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培训;引进殡葬专业院校毕业生充实殡葬服务队伍,已聘请殡葬专业院校毕业员工1名,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对第二殡仪馆采取优化管理人员,提升管理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项目。
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对接市发改部门,制定博乐市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标准,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制定标准时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消费需要,保证中低价位选择性服务和殡葬用品种类丰富、数量充足、价格梯度合理;全面落实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殡仪馆公示栏等平台上公示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用品价格、文件依据、惠民减免政策、服务规范和举报电话。殡葬用品实行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和价格变更必须及时。
三、落实清明祭扫各项工作。全力抓好清明节期间各项安全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有序、文明节俭、低碳生态。结合博乐市实际制定了《博乐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清明节祭扫方案》《清明节祭扫公告》《清明节应急保障预案》,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有序、文明节俭、低碳生态;积极推进博乐市生态陵园建设项目,对接国土、交通、水利、环保、林草等部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四、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人人知晓殡葬管理法规,人人明白如何办理丧事活动的良好社会基础;把握宣传方向,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理念,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深入挖掘清明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内涵,弘扬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价值理念。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文化墙、宣传册等传统媒介及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介,不断强化宣传效果。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