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撬动旅游消费,加大刺激消费力度,有效促进文旅市场发展。博乐市出台了《博乐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博市政规〔2021〕3号),该奖励办法包含加大引客入博力度、鼓励涉旅企业策划举办各类旅游节庆赛事活动、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等十八条内容。
抓好政策落实,推动消费回暖。博乐市充分发挥《博乐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政策叠加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市旅游市场经济。积极开展2020年、2021年《博乐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中组织外地游客来博乐旅游、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创建旅游品牌、鼓励乡村旅游发展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审核评定工作。
签订旅游协议,提升旅游热度。接待疆内32家旅行社来博踩点踩线,对博乐市旅游资源进行宣传推介,对奖励办法进行现场解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引客入博力度,共同推动博乐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涉旅企业,争取奖励政策。加大对旅行社、星级酒店、农家乐、旅游商品企业以及策划举办各类旅游节庆赛事活动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资料申报、政策解读的指导服务。
落实国家政策,助力纾困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过加大宣传,延长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申报期限,确保旅行社现金流充沛。博乐市已为博洲旅行社、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新疆金塞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新疆去哪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5家旅行社办理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下一步,将结合博乐市实际,继续修订《博乐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将本地游、乡村游纳入奖励办法。同时,通过实地踩点、科学规划、合理衔接的方式,将新评定A级景区及主要景区景点串联起来,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或“一日游、多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特色消费产品。同时,在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统筹整合优质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景区质量,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拓宽运营渠道,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推动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孙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