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民政局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持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加强政策制度衔接,实现救助帮扶精准高效,稳步有序地推进了全市兜底保障工作的落实,使社会救助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一、热心接待、周到服务。民政部门服务的对象大多是老、弱、病、残人员,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特点,为方便困难群众办事,民政系统积极推进11个乡镇场、街道民政服务窗口建设,梳理民政政策办理流程和相关事宜在服务窗口公开公示,便于困难群众办事,在接待中,窗口工作人员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和文明用语,做到不厌其烦的解释、热心周到的服务群众。
二、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发挥好热线和各种渠道的作用,设置并公布市、镇级社会救助求助投诉举报电话13部,进一步做好日常求助、投诉、举报等受理、解释、引导、答复等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推动电话回访机制。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博乐市民政局实结合实际,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对全市保障对象开展电话回访工作,努力实现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有效性,并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困难诉求及意见建议。
四、落实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1-2月,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428户6460人588.06万元;发放安心助养资金203人16.4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838人62.54万元,通过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有效保障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同时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困难群众摸排、走访工作,用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各项政策,及时发现及时救助。
下一步博乐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让群众知晓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强化主动发现,对全市困难群体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加强多部门衔接力度,通过数据分享和比对,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成效。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