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不断提升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实效。
一是树牢政治机关属性。深刻认识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立足审计法定职责和权限,准确把握投资审计工作定位,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明确投资审计监督责任,主动融入博乐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自觉与当前博乐市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锤炼政治品质,增强大局意识。
二是促进投资审计转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投资审计计划管理,依法有序开展审计,加大对乡村振兴、粮食、农村公路等民生保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以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方式逐步实现对不同建设领域、实施主体、资金性质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实现从单一造价审计到全面投资审计的转变,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三是强化风险预警防控。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审计成果转换运用,坚持防治结合,清单化预警防“未病”,出台《博乐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重点风险防范清单》,从建设施工前期、项目建设期、项目竣工后等阶段全面梳理归纳建设工程领域常见6个方面34个风险点,并对应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效防范建设风险提供依据。
四是夯实审计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席会制度机制,对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施策、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有力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做实做深审计“下半篇文章”。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