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审计局从适应新时代审计发展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坚持把提高审计质量作为第一要务,在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计人员水平的同时,多措并举创新实施“三项”审理模式,为博乐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创新“三次审理”模式。博乐市审计局为了强化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质量,对审计项目进行三次审理模式。第一次审理是在审计组现场审计时对审计组提交取证单印证资料进行审理;第二次审理是在审计报告送被审计对象征求意见之前,围绕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前期审计工作重要资料进行检查,重点审理审计目标是否实现,是否存在重大错漏,审计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等;第三次为正式审理,是在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之后,就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组的核实说明等相关资料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审核把关。三次审理的实行有效地提升了审计项目的质效。
二是创新审理情况登记扣分模式。博乐市审计局创新设计了“审计项目审理情况登记册”,对每个审计项目在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登记,发现问题即扣相应分数,并注明是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还是程序材料上的问题,及时向审计组和业务部门进行反馈,并以此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内容的依据,促使审计组长、业务科室增强审计质量意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三是创新开展审理案例分享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审计项目审理案例交流,落实专人集中精力对审理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总结提炼最有代表性或最突出的亮点,进行展示交流,促使干部职工对标精品审理“案例”标准,找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通过“案例”交流学习既落实了“传帮带”的作用,又让业务骨干得到了锻炼,也有效提升了审计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