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博乐市文旅局严格按照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要求,严格压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未发生火灾、文物失窃、盗掘等文物安全事故。
一是强化文物安全制度落实。结合实际,市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件要求,明确文物安全责任,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至今,市文旅局已为4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文物公告公示牌,投入资金8.6万元,截至目前,共为全市1个国家级、16个区级、43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埋设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62块。为博乐市文物安全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文化遗产的延续和传承,推动文物保护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文物安全隐患整治。2022年至今,博乐市文旅局开展文物安全和执法检查43次,出动127人次,排查出一家企业在文物保护单位乌兰达坂墓群保护范围内开展挖掘作业,协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进行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告知该施工方需划定避让范围或抢救性发掘,截至目前该企业已整改。
三是强化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博乐市现有古建筑3处,分别是赛里木湖关帝庙遗址、查干苏木遗址和克孜里圩佛塔。该3处古建筑均无地面建筑,仅存有地基,由野外看护员开展不定期巡查,无易燃物品,因此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定期对达勒特古城遗址和博乐市文物库房的附属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文物安全巡查。做好文物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国保、区保、县级和未定级文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巡查,2022年至今,文物巡查84余次,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20余处。配合博乐市基本建设项目,做好工程项目选址文物调查工作,完成文物调查26余次。做好野外文物看护员的管理,签订责任书,聘任合同,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野外看护员巡查次数约17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