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民政局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履职尽责,以为民解忧为宗旨,以创新服务为动力,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放管服”工作,做好服务社会民生的“四心人”,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一、服务为先,做社会组织的“知心人”。自4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启动以来,博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秉承高效便民、热情优质的服务理念做好年检工作。对部分新成立及负责人变更后的社会组织加强培训;安排专人全流程网上跟踪预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信息“即报即办”;针对电脑操作确有困难的群众,安排专人“一对一”帮助申请人完成法人注册、资料填写、年检报告书打印等工作。截至目前,协助15家社会组织完成法人注册、密码找回,协助56家社会组织完成年检资料填报,2022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年检率为100%。
二、减费降费,做企业减负的“有心人”。把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作为民政实践重点项目之一,通过“减免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的“五个一批”,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制定措施、加强宣传,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落实收费规定,引导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同时把严格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列入年检必检项目加强审查。
三、强化监管,做平安建设的“放心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发布倡议书、举报公告,明确举报对象、举报方式,号召社会公众积极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加强宣传进社区活动,帮助居民提高对非法社会组织的甄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加大对“僵尸”组织整治力度,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生态环境。
四、致力未保,做困境儿童的“暖心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博乐市民政局积极号召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博乐市“法治护航,相伴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多形式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及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帮扶工作。通过微信、制作横幅、标语、LED滚动播放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72个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开展为困境、留守儿童节日送温暖活动,共慰问26名孤儿、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慰问资金1.1万元。
博乐市民政局将在做好“四心人”的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激活力、聚合力、强战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为民办实事持续“升温加热”。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