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保护野生动植物理念,维护辖区动物和植物多样性,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不断提高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
一、明确目标责任
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开展破坏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整治,深入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明确本地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整治的重点,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推动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紧密联系食药环分局、刑侦、治安、网安、交警、情指、铁路、民航等部门数据资源,积极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力量。
三、强化重点区域检查
一是重点摸排、清查非法猎捕活动猖獗的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在野生动物活跃的重点区域设卡检查,对易携带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通工具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加大对相关场所的清查、整治,切断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渠道。三是通过日常检查、巡查走访方式摸排犯罪线索,联合博乐市林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林区巡查和救助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3.15”、世界环境日、爱鸟日等节点,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