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域校园周边各超市、商店、餐饮负责人在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共同参加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集体约谈会。

会上,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田凯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详细讲解了法律法规,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强化了经营者依法经营和主体责任意识。特别强调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商品,要求经营者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标志标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创良好社会环境。

本次共有58人参加会议,参会的经营者纷纷发言,表示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关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审核人:田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