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事关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既是关系群众生活的“小事”,更是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排头兵”,博乐市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多措并举集中整治市域7家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行动。

从组织推进入手,实行包联责任制。坚持领导带头、市监干部齐上阵,坚持创城工作包干联系制度,实行一场一组、一场一策的长效治理机制,夯实组织基础,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市场问题个个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持续巩固成果抓创建。

从硬件设施入手,推行标准化改造。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对全市市域涉及新建、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提前介入,按照品质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引导改造,对陈旧落后、不合理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让典型引路与倡树新风同步,推动市域内农贸市场逐步实现了标准化改造,市场规范化、便民度、安全性得到明显提升。

从职能职责入手,巩固成果抓创城。瞄准农贸市场管理痛点堵点,组织市场入驻干部每日对市域7家农贸市场内外环境、内部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产品安全等开展常态化检查,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违法经营行为,强化案件查办力度,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营造宽严相济、环境整洁、井然有序、安全消费的市场秩序,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巩固深化创城成果。

从周边环境入手,开展立体化整治。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商户摊点密集、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车辆无秩序等动态问题,划线归位,定人定岗,压紧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内外环境整洁、经营秩序良好、商品摆放整齐、三防设施完备,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同时对市场及沿街店家挨门挨户进行创城标准宣传,逐街进行清理和规范,加强营造氛围,提升创城实效。

从聚焦问题入手,狠抓整改落实。对照创城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责任加强督导,建立自查自纠、内部督查、上级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销号台账,倒逼责任落实,做到精准发力、有序整改、高效推进,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范各类问题回潮。

自2022年4月11日以来开展的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初显成效,做到了城区7家农贸市场整治全覆盖,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05户次(点位312个),发现问题17个,已整改解决问题11个,立案1起,发布“红黑榜”1期,其中红榜表扬5家、黑榜批评4家。
审核人:唐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