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区14个地(州、市)和96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110名工作人员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博乐市6个乡镇场、5个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法律援助中心、律所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基层办各部门16人参加培训。
培训共有四项内容。一是通过2020年11月展开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额精髓要义”,学深悟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等。二是通过影视和音乐等方面了解党史。

三是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的攀琴主持,主要内容是,法律援助案例写作及报送流程和常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四是克拉玛依市司法局、昌吉州司法局、哈密市司法局进行工作交流。
此次培训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要以群众为中心,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一是坚决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决不能乱收费、搞变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决不能损害政府形象,损害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原则和形象。二是坚决守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生命线。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水平。三是坚决守住不得损害受援人合法权益的高压线。
博乐市参训人员十分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认真笔录,大家受益匪浅。培训期间博乐市司法局参训人员表现突出,受到表扬。
审核人:王建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