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2-03-18 11:03

作者:胡军亮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发布和格式合同备案进行规范

为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发布和格式合同备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月17日上午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交流。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关于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的通知等内容进行讲解,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增强自律,不刊登、不播放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学员责任,排除学员主要权利、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情况发生。会上,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备案注意事项进行现场指导。

最后,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艾萨江·伊力哈木江提出要求:一是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研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确保校外培训合同文本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要确保做到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下线上空间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三是将依法从严查处利用宣传册、“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重处罚。

 

审核人:唐正光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