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传〔2022〕1号)、自治州《自治州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博乐市教育局联合文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等部门于1月23日至1月29日对市区50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群众举报的7条问题线索开展巡查,发现个别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规定,隐形变异培训机构利用寒假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现通报如下:
1.博乐市水岸丽景小区2号楼一单元901室,张某某系无业人员,“双减”背景下顶风作案,在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教师资格证的情形下,租赁房屋“攒班”开展学科类培训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
2.博乐市商业局小区1号楼一单元201室,现场发现学生课桌椅和小学数学辅导数,但是没有发现有老师和学生,社区干部联系房东,现场了解情况,此处曾有校外培训机构老师租借房屋进行学科类培训。
3.博乐市华泰明珠独楼2单元603,杨某某,在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进行编程类培训,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目前该案件正在核实,后期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杨某进行行政处罚。
4.博乐市博韵艺术培训中心,存在超范围营业行为,对机构进行没收营业许可证,停业整顿2周处罚。
5.博乐市星梦工坊文化艺术中心,存在超范围营业行为,对机构进行没收营业许可证,停业整顿2周处罚。
对于以上5期2022年寒假期间违反“双减”政策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由博乐市教育局督促落实整改。
博乐市教育局将健全完善“双减”政策体系,拿出“啃硬骨头”的精神,强化问题的收集和排查,为治理提供准确依据,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态度,切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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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罗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