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博乐市国资委1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租赁新能源汽车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会议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赵生泽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规定》于2021年8月2日起施行。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执行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学习宣传,把握《规定》具体要求,推进落实落地落细。三是要扎实开展巡检自查,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四是通过对《规定》的解读和研讨,准确把握《规定》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确保熟练掌握、准确运用,不断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租赁新能源汽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
最后,会议强调,要以推动《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为契机,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党政机关租赁新能源汽车管理的能力。
审核人:李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