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再掀新高潮,营造“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博乐市国资委于12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市国资委二级主任科员李智利主持,对条例具体内容逐条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工作举措,丰富创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方式方法,将《条例》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提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里的工作实效。四是通过对《条例》的解读和研讨,准确把握《条例》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确保熟练掌握、准确运用,不断提升依法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识和水平。
最后,会议强调,要以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为契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措施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平安博乐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水平。
审核人:李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