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内容、程序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开展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强化机制保障,统筹细化部署
按照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监管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组织学习文件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主动与主管部门对接,涉及专业领域,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对发现线索准备定性形成合力;结合网络监管、消保维权,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有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自查自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二是强化网络监管。严格监测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是否发布非办学主体的招生信息,是否有发布未经高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的相应广告及存在的信息等。
检查中,博乐市范围内暂未登记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市场主体,对经营范围含“教育咨询”的市场进行排查,其中1家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发布户外广告介绍本分公司业务,有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考试应聘方面的业务咨询,对考研、专升本、英语四六级等报名咨询等。目前未发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广告的行为。
审核人:唐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