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民:
为建设发展绿色低碳城市,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为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解决城市慢交通为目的,加大对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监督,落实常态精细化管理,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博乐市实际,制定了《博乐市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博乐市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前期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完善了《办法》相关内容,现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联系人:布克 ,联系电话:2267553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审核人: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