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转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由被动应诉向主动出庭转变,由一般性过问案件向亲自出庭参与解决行政争议转变,博乐市司法局以相关文件精神指示为契机,不断强化我市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2021年博乐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答辩,并按规定向法院提交有关依据、证据和其他材料。
下一步,博乐市司法局将继续完善与相关机构的沟通配合机制,切实加强督办整改,进一步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协调、指导行政机关做好应诉准备。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检查通报、考核,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应诉水平。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培训。从行政机关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做起,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熟练掌握法律理论、熟知法律规范、树立法律意识,提升执法能力以及应诉能力。
审核人:刘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