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路面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博乐市公安局结合基层治理工作和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延伸交通秩序整治触角,科学部署,大力整治农村道路机动车违法行为,全面构筑农村交通安全防护网。
一、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特点和群众出行规律,加强日常勤务管理,坚持“天天上路检查”。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调头、违法载人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不断强化重点时段管理,坚决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假牌套牌、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隐患排查与源头管控相结合
对事故易发、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不清的路段,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实地调研,全面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存在的根本原因,积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实施措施以及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全面治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定点执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
科学调整勤务,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执勤相结合,依托“两站两员”进一步加大对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车的管理力度,一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严管高压态势,形成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引起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四、宣传教育与纠违处罚相结合
博乐市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深入乡镇集市、学校等人口密集地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发布交通管理信息。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法民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纠违处罚的同时进行宣传教育,使其从思想上受到警示,切实预防和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