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行政复议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可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从而规范政府行政权力运行。今年以来,博乐市司法局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较好发挥了行政复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印发了《博乐市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机制、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等方面内容,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明确“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确定由司法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统一承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同时,及时对现行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完善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告知内容。
二、优化行政复议人才队伍。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培训工作,推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现有行政复议审理人员,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法律顾问等参与的案审会,围绕复议案件事实、程序等争议焦点深入讨论研究,提供咨询意见。审结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以此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接下来,市司法局将密切结合改革制定的各项具体措施,逐步完善复调对接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议制度运行规则,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聘用及运行机制。同时,还将深化与相关部门行政复议合作、办案场所标准化、案件审理流程化、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等配套工作机制,把我市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
审核人:刘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