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电动车道路交通行车秩序,博乐市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由博乐市安委办牵头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结合近期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治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利用人员密集场所、车流量大的优势,在十字路口大型LED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联合保险公司带领“农村劝导员”在村队主要交通路口,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劝导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组织民警通过面对面“以案说法”的方式将近期真实案例向群众进行讲解,重点对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机动车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析,进一步警示非机动车违规骑行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遵规守纪参与交通,提高安全意识。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减量控大”为契机,围绕早、中、晚出行高峰时段,以主要道路、交通节点、学校周边等人车流量密集区域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治理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妨碍交通安全等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查获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82起(其中重点违法摩托车无证驾驶9起,非机动车醉酒上路2起、车辆逆行36起、不走非机动车道89起);累计查扣超标电动车110辆。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了全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审核人:王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