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博乐市煤炭供应,满足今冬明春民生取暖需求。根据市党委安排,由市国资委、发改委、住建局组成博乐市供暖督导小组,积极协调煤炭供应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解决供热欠款,并帮助供热企业协调解决资金,确保企业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对成立国有煤炭经营公司事务进行研究部署,启用现有的博乐市兴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煤炭)作为博乐市国有煤炭经营公司,并配齐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以新组建的兴业煤炭作为博乐市煤炭采购主体,由兴业煤炭与供煤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相关的煤炭的采购储运工作并销售给本市各供热企业。
成立博乐市国有煤炭经营公司的初衷是保障各供热企业煤炭供应,保障居民供热需求,各供热企业通过兴业煤炭积极对接各地煤矿及运输公司,加大博乐市煤炭储备。兴业煤炭已完成煤炭协议采购16万吨,已到货3.1万吨。下一步兴业煤炭将根据各供热企业用用煤计划及煤炭库存量继续向各供煤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将煤炭运回后平价销售给各供热企业,保障各供热企业煤炭供应充足。
截至目前,腾博热力、阳光热力、6个乡镇及2个园区已全部供热,近期受天气原因影响,各供热企业积极供热,居民供热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审核人:李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