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乐市委统战部门、财政部门、商工部门三部门按照《自治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申报专项资金,确认符合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协调联系承贷金融机构,核实民贸民品贷款发生额及贴息金额。
截至目前,已到位2020年度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1821.99万元,惠及20家企业,主要是:新疆农佳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万元、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427.04万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亚东有限责任公司117.09万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恒昌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16.63万元、博乐银丰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112.16万元等。
审核人: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