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职业培训市场监管,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确保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博乐市人社局对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为期一周的清理整顿检查。
一、主要做法
㈠用“制度”抓实日常监管。通过采取听汇报、现场看、查资料、办座谈等方式对博乐市审批6家培训机构的依法办学情况、培训工种设置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学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两年未开展培训的培训工种进行清理,取消培训机构对该工种的培训资质。
㈡优化整合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对全市所有专、兼职培训机构任职教师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验,建立博乐市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师资库,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满足不同层次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师资队伍,方便企业、培训机构择师选课,拓宽各类就业重点群体、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渠道,推动博乐市技能人才培养,助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线上线下服务。特别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离、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大力宣传和引导举办者在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申报业务,通过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现场一线服务等多项举措持续压减事项流程,全面提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效率。
㈡把好入口关,抓好审批前置。对新申请举办职业培训的学校,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对培训学校办学资金、设施设备、教学场地、教学计划大纲、师资状况等进行认真论证和实地考察,严格依法把关。凡达不到条件和要求的,一律不颁发办学许可证。
㈢强抓办学质量。严格落实培训事前申报、事中现场督查,事后信息反馈等工作要求,详细掌握培训学校的教学活动,全力保障每一名接受技能培训的学员按期修完所学课程,努力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多种渠道对各培训学校办学的综合实力进行系统、科学、公正的评估,切实淘汰只有校名,无固定办公地址,师资队伍流失情况严重,长期不招生,不办学的“空壳”培训学校。促进民办培训学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