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源头发现、防范、制止诈骗犯罪的能力,切实守护好各族群众的钱袋子,州市反诈中心全面推进精准预警劝阻工作,遵循“预警指令快速落地核查,同步反应快速见警”的原则,不断优化立接立处、应见尽见、回访随访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努力实现“预警宣传再快一步,拦截止付再快一秒”的目标。
7月29日至8月1日,博乐市公安局连续成功劝阻6起针对我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用心、用情、用实际成效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落实。
案件一:2021年7月29日17时,博乐居民李女士接到自称博乐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告知其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以配合调查为由要求李女士缴纳手续费,不允许告诉他人、接听他人电话以免干扰办案。李女士相信后添加对方微信,并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与对方视频聊天时,反诈中心民警通过反复发送预警信息、接通其电话,按照要求及时劝阻,成功阻断案件发生。
案件二:2021年8月1日11时许,博乐居民张女士接到自称是南京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告知其身份证信息涉嫌犯罪,需缴纳16000元的案件办理费。张女士相信后准备给骗子转账时,及时赶到的红星派出所民警对张女士按要求进行见面劝阻,成功阻断案件发生。
案件三:2021年8月1日12时许,博乐居民王女士接到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告知其身份证信息涉嫌犯罪,需缴纳相关费用。王女士相信后将个人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提供给对方,正在与骗子视频聊天时,及时赶到的青达拉派出所民警对王女士按要求进行见面劝阻,成功阻断案件发生。
案件四:2021年8月1日13时,博乐居民克女士接到自称是北京市公安民警的电话,告知其身份信息在北京涉嫌拐卖儿童犯罪。克女士按照对方要求添加QQ、删除“国家反诈中心”app,与对方视频聊天后,将银行卡号等信息提供给对方。及时赶到的南城派出所民警对克女士按要求进行见面劝阻,成功阻断案件发生。
案件五:2021年8月1日14时,博乐居民马女士接到自称是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告知其身份证信息涉嫌犯罪。马女士按照对方要求添加QQ、删除“国家反诈中心”app,与对方视频聊天后,将银行卡号提供给对方。反诈中心民警反复给马女士发送预警短信接通其电话,按要求进行电话劝阻,成功阻断案件发生。
案件六:2021年8月1日15时,博乐居民塔女士接到自称是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告知其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犯罪。塔某按照对方要求添加QQ、删除“国家反诈中心”app,与对方视频聊天后,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反诈中心民警反复给塔女士发送预警短信并接通其电话,按要求进行电话劝阻,成功阻断案件发生。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