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1-06-02 10:37

作者:赵巧巧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点击量:

博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人材之成,自儿童起。孩子的教育,是家庭和学校的共同责任,加强博乐市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工作,事关博乐市中小学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请您认真阅读,切实承担起监督和教育的职责,家校共育促进孩子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

一、加强作业管理,为孩子全面发展创设空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普通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三至六年级学生23:00前、初中学生23:30点前确有困难不能完成书面作业的,第二天向教师说明情况后可以缓交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教师不得通过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请家长朋友对孩子居家学习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好居家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培养独立做作业的能力和按时做作业的习惯,让孩子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建议家长朋友,要积极营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要再给孩子布置作业,不要给孩子过量报兴趣班,增加孩子身体和心理负担。

二、加强睡眠管理,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中小学校(含寄宿制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表,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请家长朋友一定要做好陪伴和引导,培养孩子良好的睡前习惯,设定好固定的睡眠时间,提供健康的睡眠环境,提高孩子的睡眠质量,从学校、社会、家长三方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切实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三、加强手机管理,为孩子健康发展提升能力

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会设立校内公共电话,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请家长朋友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共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培养孩子健康的兴趣爱好,促进孩子健康发展。

四、加强读物管理,为孩子健全人格奠定基础

请家长朋友鼓励孩子认真阅读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的书籍,让孩子从喜爱看书入手,培养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在阅读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同时建议家长朋友们,每天抽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为孩子终生爱读书打下基础。

五、加强体质管理,为孩子强健体魄注入活力

孩子拥有健康的体魄是学习的根本保证,请家长朋友督促孩子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严格控制孩子居家期间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监督并随时纠正不良读写姿势;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实践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指导孩子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和体育锻炼的习惯。

家长朋友!《颜氏家训·勉学篇》说道:“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学生阶段是学习知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培养高尚情操的关键时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真诚地希望我们家校携手,共育孩子幸福人生。

审核人:虞京军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