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6年期间,累计有285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办理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退还手续,未退还的利息合计78921.26元。请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手续。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届时,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把未办理退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全部上缴国库。
博乐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人:王俊杰,联系电话:0909—2281286。
附件:2008年至2016年285家未退利息建筑企业名称。
特此公告。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