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4月2日上午,博乐市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州第一批“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大会。

本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博乐市司法局设为分会场,邀请博乐市民政局领导及13个乡、镇、场和村队主要负责人参加,共计15人。

表彰会上,博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廖国强同志宣读了《关于命名第一批“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并通报2020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级创建活动情况,对下一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博乐市司法局和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作经验交流发言。 随后,大会安排对获得州级命名表彰的贝乡决肯村、贝乡乌日木则格得村、贝乡新塔拉村、达镇达勒特村、达镇乌兰托哈村、阿场吾兰布河村、阿场乃门苏布如格村 、阿场托布里哈提村、小镇铁日木布拉格村、小镇乌拉斯塔布拉格村、小镇托里布拉格东村、小镇多尔巴尔托哈村、乌镇介格得布拉格村等1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进行了授牌仪式。

下一步,博乐市会继续坚持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增强村民参政意识、提高村(社区)法治、德治、自治管理水平为目标。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二是突出重点,增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加强领导,全面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任务。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