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入开展2021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博乐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大力开展“我为基层办实事”实践活动,博乐市司法局协同州司法局开展8场宪法、民法典法宣讲活动,为博乐市法治大宣讲活动拉开序幕。

4月1日,博州普法讲师团宣讲员在小营盘镇(乌图布拉格村)、青得里镇(基建队)、达勒特镇政府、乌图布拉格镇政府开展宪法、民法典宣讲活动4场次。参与此次宣讲活动乡镇(村)干部、群众合计120余人。

活动中,宣讲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切入点,从国家宪法宣传月的重大意义以及宪法如何影响我们生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宣讲。同时紧紧围绕民法典总体要求、结构、主要内容、各个分编的重点亮点,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7个篇章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群众日常生活的真实案例进行详细解析,让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深刻的认识。
讲课结束后,部分干部、群众就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向接待人员进行了咨询,律师用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对大家的咨询进行了一一的解答。

通过此次法律宣讲活动,让法律走进了村干部和群众心里,提高了进一步培养村干部和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解决问题靠法律的意识和能力,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推博乐法治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