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1-02-22 16:20

作者:阿来

来源: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

博乐市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体系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动物防疫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成为一项复杂、艰巨、长期性的重点工作。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证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博乐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经验做法

㈠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各级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并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加强联防联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㈡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措施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依法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检查督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依法追究责任。

㈢严格做好“内部预防,外防输入”工作

坚持“政府部门保密度,技术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严格做好重大动物免疫工作。强化活畜流通监管,规范检疫出证,切实做好牲畜落地监管和活畜交易市场监管,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防范检测工作,严防输入性疫情风险

㈣加强防疫队伍建设

为适应畜牧业快速发展需要,加强全市畜牧兽医技术人

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㈤推进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

稳定基层防疫队伍,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目前已建立2个社会化服务组织。

㈥加强市乡村三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建设

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和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严格落实动物免疫、监测、监管等防控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常年达到1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㈦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合理规划建设综合保定、药浴服务点及相关设施设备,全面提升牛、羊养殖过程中配种、防疫、治疗等环节的工作水平。

二、取得的成效

有效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动物防疫工程,保障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养殖户持续增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市各乡镇场虽然实行了动物防疫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体系,但是仍然将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到村队,没有按网络化管理要求将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全覆盖到所有村队,由于人员没有按网络化管理要求到位,严重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不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防控工作任务。

二是防疫经费不足,村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差,疫苗保管和使用存在隐患,质量难以保证,直接影响免疫效果。

三是养殖户动物疫病防控意识不强,存在“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思想,养殖方式落后,大多为多种动物混合散养,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未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落实养殖环节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动物疫病防控隐患,加之动物免疫应急反应死亡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挫伤了养殖户的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愿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四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由于检疫监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致使流通环节监管、定点屠宰检疫等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加之异地调运畜禽频繁,存在外来疫情传入的潜在威胁。

五是博乐市畜牧兽医实验室担负着全市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任务,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但2012年因集中办公,搬迁拆除。目前无畜牧兽医实验室已五年,影响了我市动物疾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工作的开展,制约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对策

1.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类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要求越来越高,现实的职责不清晰,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严重制约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事关社会经济的发展,事关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同时是畜牧业发展和肉食品安全的迫切要求。因此,在防疫前,我们要利用政府、各乡镇(场)、村防疫员的力量,到村、到户宣传,使家家户户人人都意识到动物的哪些疫病是人畜共患、哪些疫病会大面积流行传播,一旦发生将会造成怎样后果,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畜禽防疫意识。宣传到位了,我们在工作中就会减少碰“人”针子,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加强村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

每次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前,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结合乡镇(场)实际,制定乡镇(场)实施方案,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制定乡镇(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乡镇(场)政府加强目标管理,防疫工作中主要指标免疫密度、免疫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免疫密度根据动物标识、免疫档案、调查养殖者、疫苗领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对达不到规定密度和有效保护率的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自费进行补免。确保重大疫病免疫密度达100%、抗体有效保护率常年保持在 80% 以上,免疫标识配套实施率达100%。

3.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时,首先是要了解本村畜禽分布情况,制定出适合乡镇(场)的防疫工作计划,按计划最好与村民预约防疫时间,也可以通过张贴《通知》的形式告知村民。这样可以避免在工作中畜主不在家而走回头路的麻烦,从而提高工作效益。对此,我们应该了解本村畜禽分布情况,制定出适合当地条件的防疫工作计划,按计划最好与村民预约防疫时间,也可以通过张贴《通知》的形式告知村民。这样可以避免在下队工作中畜主不在家而走回头路的麻烦,从而提高工作效益。

4.加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政府要加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市财政对防疫员补贴要及时发放,各乡镇(场)兽医站要有对防疫补贴专款专用。

5.加强各乡镇(场)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普及养殖新技术。

各乡镇(场)要定期举办培训班或讲座,分层次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防疫人员的责任心,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动物防疫队伍,提高动物防疫科技含量,确保防疫工作科学规范。另外,加强对农村养殖者的科技普及力度,改变传统养殖陋习,并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约定家禽实行笼养。逐步形成养殖户支持防疫、配合防疫、主动防疫的局面。动物防疫是一项行政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技术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动物防疫管理新机制,注重政府管理力度的加强,运行机制的创新,强化防疫监督执法,确保免疫落到实处,以保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审核人:乌云花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