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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1-01-14 19:32

作者:曹莹莹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点击量:

如何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看这里!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寒假期间,或许不少家长已经在考虑如何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拳拳之心、殷殷之情令人动容。其实,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劳逸结合,假期正是孩子放松身心、锻炼身体、探索实践的好时期。家长可与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假期计划表,合理安排学习和娱乐。

在此,我们向各位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疫情防护,勿掉以轻心

疫情期间,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学员在参加校外培训的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外出的话要佩戴口罩;进入培训机构入口前,应保持一米距离,亮码测温。加强自身免疫力:根据天气的变化,及时采取保暖措施,多吃蔬菜,多喝热水,进行适当的运动。做好每日健康状况统计,如身体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就医过程中佩戴好口罩,避免在医院内被其他患者传染。

二、认清办学资质,勿盲目消费

家长在选择文化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时,一看机构是否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二看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是否有消防灭火器材等安全措施,保障孩子假期培训安全。家长与学员也可以通过“博乐市人民政府网”查阅全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

三、理性对待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部分学生的补充性需求,但不宜盲目跟风参与,要综合孩子的精力、特点、兴趣、特长、学业水平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如若家长和孩子确实有培训需求,建议您选择有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让孩子参加有违背教育发展规律、有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外培训;不参加以学科类、知识类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不参加以提高应试成绩为目的的各类培训;切记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的费用,缴费时,须打入培训机构的专用帐户,并开具合法票据;家长应提高维权意识,签订《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可将培训机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师资、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凭据合同依法维权。

四、积极参与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教育行政部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希望家长们从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我市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介绍、诱导您的孩子参加或逼迫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习,不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防疫要求等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909-2286743,举报邮箱:blsjyjjjb@163.com。

审核人:买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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