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第二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博州司法局组织州、市两级普法讲师团骨干力量深入博乐市基层开展法律法规宣讲,4月7日分别走进贝林哈日莫墩乡玛尼乡村和乌图布拉格镇格尼登新村,面向农牧民、村干部等基层群众开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等主题宣讲,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吸引100余名群众参与,掀起基层学法用法热潮。
在贝林哈日莫墩乡玛尼乡村,宣讲员针对该片区农牧民集中、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特点,以“法条+案例+咨询”形式,解读核心法规。
一是围绕“结婚登记法定条件”“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离婚冷静期适用”“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彩礼返还法定情形”等问题,结合“邻村夫妻因彩礼纠纷诉讼”“单亲母亲争取抚养权”等本地案例,明确“法律不认口头婚约”“共同债务需共签共认”等规则,引导群众树立理性婚恋观。二是针对农牧民关注的土地问题,重点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征地补偿分配原则”,提醒“口头转包易生纠纷”“流转需防范违约风险”等注意事项。

宣讲中设置“法律咨询”环节,群众就“离婚后土地承包权分割”“合作社用工未签合同咋维权”等问题提问,宣讲员逐一解答,并发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图解、土地承包法律明白卡等资料200余份,并推广“12348”热线方便后续咨询。
在乌图布拉格镇格尼登新村,宣讲员更注重“精准滴灌”。结合该村周边小微企业、农家乐用工实际,讲解“非全日制用工权益”“试用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内容,提醒“口头约定不算数,书面合同是保障”。

活动结束后,乌图布拉格镇格尼登新村村民纷纷表示:“以前调解纠纷靠‘老经验’,现在有了法律依据,底气更足了!”现场互动答疑1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群众参与热情高涨。
此次博州普法讲师团送法宣讲活动是推动博乐市开展第二十三个“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分众化宣讲+互动式答疑”,基层群众不仅掌握了婚姻、土地、劳动领域的法律要点,更学会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许多群众主动咨询法律问题,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今后,博乐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法律进乡村”行动,结合不同乡镇产业特点和群众需求,推出“定制化”普法课程,培育更多“法律明白人”,为博乐市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力量。
审核人:梁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