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
粮食执法督查检查计划
为着力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流通11“铁拳行动”实施方案》“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实问责、抓规范、促提升”目标要求,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日常管理和依法监管,确保我市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制定2025年粮食执法督查检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健全粮食流通监管体系,根据粮权归属履行好储备粮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管。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信息化监管长效机制,探索统筹用好基层执法力量,积极推进信息化、穿透式监管。持续巩固拓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实施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持续重拳出击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充分发挥12325及自治区粮食收购监管热线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查处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二、工作安排
立足构建“日常检查巡查+年度检查考核+案件调查处理”一体化监管新机制,运用“飞行检查”“穿透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会同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重点抓好收购环节、储存环节、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实行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持续释放严监管、强执法的信号。
(一)开展季度巡查
检查计划: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按照《自治区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每季度对社会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实施全面巡查,做到巡查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痕迹、事后有报告。博乐市发改委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巡查抽查。
(二)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
检查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考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粮食性质、布局、储存年限等因素,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博乐市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主要检查各承储企业的库存粮油数量及质量、储备粮油轮换管理、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等情况。检查政府储备粮的总量的100%,检查国家临时存储粮的数量不低于辖区内相应库存总量的100%。原则上对检查的库点内所有粮油要逐仓逐货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每个被检查粮食库点扦样检验不少于3个货位;每个货位扦取1个样品送检。
(三)开展夏、秋粮收购执法督查
检查计划:结合2025年夏、秋粮收购形势特点,分析研判辖区内夏、秋粮收购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含政策性收储库点的管理单位、粮食企业和库点)开展夏、秋粮收购执法督查,强化必检项目进行粮食安全指标抽检,粮食收购备案、建立经营台账以及报送粮食基本数据等检查。加强粮食收购者履行统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地方储备粮收购、出入库、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四)开展案件核查和典型案件通报
检查计划:针对问题多发、线索集中、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粮食流通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五)开展案卷评审工作
工作计划:博乐市发改委粮食和储备部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着力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六)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检查计划:加强粮食收购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的落实情况,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坚决守住超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和粮食加工企业的底线。
三、工作要求
(一)大学习,持续提高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着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大培训,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在6月底前,完成国家规定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全员轮训,12月底前完成我委粮食执法人员培训。通过交流研讨、案例研讨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管队伍素质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粮食监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加执法人员规范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三)大落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粮食流通监管职能,紧盯粮食购销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管理,依托智能化粮库出入库监管系统,开展全流程监管和预警,创新信息化、穿透式监管方式,持续巩固拓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实施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持续重拳出击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