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博乐市财政局组织全市136个行政事业单位、54家国有企业、2家代理记账机构财务人员及财政局全局干部共227人开展了“新《会计法》”专题培训。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人张延辉对新《会计法》进行全面解读,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人张延辉对会计法律体系框架、修改的背景和过程、新会计法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对重点条款和新旧会计法变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新法规对财会工作的具体影响。

博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席博同志就此次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精髓要义,充分认识做好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把新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贯穿于财政管理监督、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会计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三是2025年,市财政局要持续将新会计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年度普法工作重点,纳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修改后各项规定,切实把新规定、新要求贯穿会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此次培训,是博乐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夯实会计工作基础,更好地履行财政财会监督的服务职能作用,为博乐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审核人:石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