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州“生态立州”战略,博乐市锚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巩固提升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聚焦重点区域、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提质增效,全力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博乐。
聚焦水生态修复,以博尔塔拉河生态治理为核心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同治”,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是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巡河巡湖、河道“四乱”整治、河流整治行动,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二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EOD项目,完成博尔塔拉河博乐市段生态修复面积4.0万亩,植被恢复1.73万亩,恢复乔灌木56.1万余株;实施博尔塔拉河(博乐市青镇—小镇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小微湿地、河道缓冲带、自然湿地的建设对博尔塔拉河进行水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大幅提高了博尔塔拉河自身净化能力,有利于促进该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三是开展集生态修复、文化挖掘、动能塑造、产业振兴为一体的15公里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工程博乐示范段建设,对农田占用、河岸侵蚀、水土流失、洪水风险、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进行综合修复,建成博乐市河谷绿道。
聚焦林草生态修复,厚植绿色生态本底。有序实施“三北”“双重”等重点生态工程,严格执行《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实施国土绿化8.85万亩,持续巩固提升90个村庄绿化美化成果,绿化覆盖率达22%以上。精耕细作万亩海棠生态园,创新开展“我家新疆有棵树”项目。2025年,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服务中心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2026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00亩、退化林修复300亩。
聚焦净土与矿山修复,守牢土壤环境安全底线。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与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扬尘管控与矿区生态重塑,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恢复矿区地形地貌与植被覆盖。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制度,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固废规范化管理,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受污染地块,切实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可持续利用。
下一步,博乐市将始终坚守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监管,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