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财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博乐市审计局紧紧围绕财政审计主责主业,聚焦财政资金管理关键环节,通过多项有力措施,持续强化审计监督效能,全面助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聚焦预算管理全流程,强化源头监管。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为核心,深入核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重点关注预算项目与政策目标的匹配度,以及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通过延伸审计部门预算单位,追踪资金拨付使用链条,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挤占挪用、闲置沉淀等问题,推动预算管理从“约束性”向“效能性”转变。
二、紧盯重点领域资金,提升使用效益。围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对民生资金,严查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资金精准惠民;对重大项目资金,聚焦投资绩效,核查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的匹配性,促进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对乡村振兴资金,关注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使用情况,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合力。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构建财政数据关联分析模型,对财政收支数据进行全方位扫描,精准识别疑点线索,提升审计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运用等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审改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审计整改“回头看”,督促被审计单位不仅整改具体问题,更要深挖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查处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建立一项制度”的效果,从根本上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下一步,博乐市审计局将持续深化财政审计工作,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切实发挥审计在规范财政秩序、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政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