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庞勇刚
(A类)
李虎、居马洪、巴合提古丽·对山白依、苏布沙、包德光、木拉提·巴合提、孟祥华、许兴旺、刘东林、林乐红等10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重新复核农作物复播灌溉水价及水费平价计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贝乡国有土地复播面积1040亩,机动地复播面积1973亩,饲草料地1000亩。13眼井用于复播农业灌溉,贝林哈日莫墩乡亩定额354/立方米,2023年计划用水479.09万立方米。
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新疆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新政办发〔2018〕90号。贝林哈日莫顿乡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5〕172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取水用途分类:农业水资源费按灌溉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土地性质分为责任田、饲草料地及林地。二是定额内水量基本水价0.05元/m³、超定额水量累进加价20%以内水量水资源单价0.1元/m³、超定额水量累进加价20%-50%水量水资源单价0.15元/m³、超定额水量累进加价50%以上的水量水资源单价0.25元/m³,土地性质机动地、国有土地及草场开发定额内水量基本水价0.4元/m³、超定额水量累进加价20%以内的水量水资源单价0.8元/m³、超定额水量累进加价20%-50%水量水资源单价1.2元/m³、超定额水量累进加价50%以上的水量水资源单价2元/m³。三是建议今后复播尽量种植在责任田,减少水资源使用成本。
联系人:张万雄 电话:15209090288
审核人;庞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