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木兰江·吐尔逊
(A类)
王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博乐市公共区域手机充值充电服务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和使用率的增加,使得充电需求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充分满足市民的充电需求,我镇充分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大型公共区域内的手机免费充电服务点进行全面摸排统计。目前,我市市民聚集区新友好商场、政务服务中心、火车站、飞机场、殡仪馆等公共区域均已安装手机免费充电站、共享充电宝等充电设施,每个手机充电站有多个充电位及共享充电宝,且配备3种不同规格插头,能同时满足不同品牌手机充电需求,切实为市民提供便利,缓解“电慌”之急。具体如下:
1.博乐市共有殡仪馆2处。一是位于博乐市东工业区第一殡仪馆,目前已安装一台手机充电服务设备;二是位于博乐市二阶台第二殡仪馆,目前未配备固定便利的手机充电服务设备。
2.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志愿者服务台及二楼不动产中心办理自助区共有3组共享充电宝,目前已基本满足前来办理业务市民需求。
三、新友好商城购物中心为博乐市首座集购物、休闲、超市、家电、餐饮、文化、商务、娱乐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购物中心。该购物中心分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目前所有楼层均已安装共享式充电宝设施供市民使用。
四、博乐火车站及飞机场为我市市民和游客主要集散地、客流量较高区域,目前2站已分别在候车厅及候机厅内均已安装USB-A接口和USB-C接口手机免费充电插座、共享充电宝等充电设施供旅客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力争在5月下旬在第二殡仪馆安装手机充电服务设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吕飞 电话:18016800106
审核人: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