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年11月06日

来源:博乐市文旅局

点击量:

分享:

签发人:彭莹

(B类)

叶里江·克日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认并立碑保护古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于3月19日对建议中所提的博乐市九公里公路14公里处和阿热勒托海牧场以南哈萨克卓力路到四台路两侧及干吉尕山附近墓葬开展现场调查。目前已确定其中一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哈萨克绕勒2号墓群,已立碑保护,其余点位目前无法认定是否为古墓葬,我局计划发函至自治区文旅厅,邀请自治区考古所专家前来开展鉴定工作。

根据国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国办发〔2021〕43号)要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2025年达到100%,现已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文物保护标志牌树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完成39处。此外,我局已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关于解决博乐市低级别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的请示》,计划2024年继续开展县级和尚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牌工作。

联系人:田晓燕  电话:18099091205

审核人:巴依卡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