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彭莹
(B类)
叶里江·克日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认并立碑保护古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于3月19日对建议中所提的博乐市九公里公路14公里处和阿热勒托海牧场以南哈萨克卓力路到四台路两侧及干吉尕山附近墓葬开展现场调查。目前已确定其中一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哈萨克绕勒2号墓群,已立碑保护,其余点位目前无法认定是否为古墓葬,我局计划发函至自治区文旅厅,邀请自治区考古所专家前来开展鉴定工作。
根据国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国办发〔2021〕43号)要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2025年达到100%,现已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文物保护标志牌树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完成39处。此外,我局已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关于解决博乐市低级别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的请示》,计划2024年继续开展县级和尚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牌工作。
联系人:田晓燕 电话:18099091205
审核人:巴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