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新鹏
(B类)
图娅、李恒有等两位委员:
关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路灯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你们提出的国道219(原S205线)线“沿线由于处于兵地结合部,道路两侧的亮化、美化等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成了管理治理的难点问题”的问题,博乐市住建局经核实,国道219(原S205线)线两侧沿线由博乐市道交委列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具体已有市交通局负责实施,截至目前是交通局在国道219(原S205线)线两侧按市道交委要求安装了相应的路灯,已整改完毕。
2.你们提出的“乌图布拉格镇X201线火车站到乌图布拉格镇镇区路段没有路灯”的问题,经向市交通局核实,该段道路系乌图布拉格镇农村道路,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应列入“乡村振兴”系列项目中,博乐市住建局已向市农业农村局及乌图布拉格镇人民政府发函协助办理。经沟通了解,乌图布拉格镇对该段道路缺少照明路灯问题拟列入项目,待申报审批及相应资金到位后动工实施。
3.你们提出的“加强对城市路灯照明的管理,合理制定路灯开启关闭时间,及时对不亮的路灯进行维修”问题,博乐市住建局与2023年12月制定了《博乐市市政维护节能增效工作方案》,方案中对全市市政维护用电包括:市政道路、桥梁照明设施所使用箱式变压器140座,辐射市政道路照明路灯10653杆路灯(包含304线未移交的600杆路灯)、桥梁亮化9座、环形立交亮化1处,地下通道亮化11座、城市沿街楼体亮化114处、交通信号灯174座、公交站台暖房135座及城区部分公安设施做了详细的措施,规定自2023年12月起,为进一步节本增效,通过对市区主次干道进行摸排梳理,对路灯照明进行节本优化和配时(目前照明时间为:21:10—08:00),同时要求:㈠实时关注季节及天气变化,精准调配照明时间,落实节本增效目的;㈡继续完善团结北路高耗能钠灯的更换工作;㈢强化夜间亮化的巡查巡检力度。一是加强精细化巡查巡检,按道路片区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对跳闸类的问题立查立改,对电缆损坏、需登高作业等问题做好登记,隔日限期维修;三是做好巡查巡检内业工作,建立片区档案、维修台账,为节能增效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㈣对城市沿街楼体亮化114处不再与路灯配时同步,调整后的配时为:冬季20:00—1:00,夏季22:00—01:00亮灯。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你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叶尔登 电话:2321731
审核人:李新鹏